【2022-07-29/联合新闻网】【记者尹慧中/实时报导】
PI材料供货商达迈(3645)今(29)日公告,美商杜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及公司负责人所提专利侵权诉讼案二审判决之说明,杜邦告达迈相关上诉已经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法院驳回。第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负担。(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民事判决-111年度民专上字第7号-20220729)
达迈公告显示,关于美商杜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DuPont Electronics, Inc., 下称「杜邦公司」)向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起诉主张达迈所制造贩卖「BK-012 (Low Gloss)」产品侵害其「消光表面处理之聚酰亚胺膜与关于此膜之方法」我国第I519576号发明专利,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前于110年11月30日以109年度民专诉字第106号民事判决驳回杜邦公司之诉。
杜邦公司嗣于110年12月29日向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提起上诉,经该法院编为111年度民专上字第7号民事诉讼案审理。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于民国111年7月29日作成二审判决,判决主文为上诉驳回。第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负担。
达迈公告指出,对公司财务与业务并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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