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得申請更正案之期間及審查方式
因新型專利未經實質審查,為避免新型專利權利範圍可事後透過更正任意更動,從而影響第三人權益,修正新型專利得申請更正之時間點,且由目前形式審查改採實質審查。
(1)舉發審理期間:
新法施行前,已受理之更正案仍予審酌;
新法施行後,僅在特定時點(官方通知答辯補充、答辯、不予更正)才能提出更正案。
(2)獨立更正案:
新法施行前,已受理之更正案仍予審酌,且採實質審查;
新法施行後,僅在特定時點(技術報告受理中、訴訟繫屬中)才能提出更正案,且採實質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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