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5[台湾 商标法]维护台大商标权 台大告台大补习班胜诉

自由时报电子报 2022年9月5日〔记者林晓云/台北报导〕

国立台湾大学为保护「台大」注册商标,对侵权的补习业者、建设公司等祭出法律,校方今说明,截至今年8月已针对全国数十家公司行号,包括补习班、建设公司、药局、生技公司等,要求停止使用「台大」、「NTU」、「TAIDA」等台大商标作为公司名称及其他商标使用态样。

最近一起诉讼案是,台大校方控告台北车站前的私立台大文理短期补习班,侵权并求偿1千万元,业者虽主张台大补习班于民国61年便由台北市教育局核准立案,97年于服饰上使用TAIDA字样,早于台大申请,应符合商标善意先使用,没有侵害台大的商标权,但因业者曾向智能局申请台大注册商标均遭驳回,智慧局认定台大是国立台湾大学简称,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近日判决台大胜诉,业者应给付台大623万元,且不得再使用台大、TAIDA等字样。

校方表示,台大商标管理单位是总务处及法务处,共同协力维护台大之商标权,强调商标不仅是一个形象,而是一种品牌及法律保护的权利,未经商标权人同意便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就构成了商标侵权。

校方说明,台大虽然不是私人企业,但台大的品牌形象乃是自立校以来,众多师生、行政同仁们共同努力累积的成果,非可任由他人攀附营利,台大的商标权价值并不亚于其他国际知名企业的商标权,需要付出相当之努力来维护。

校方表示,台大自民国72年以来陆续注册多项商标,包含校徽、「台大」、「台大」、「NTU」、「TAIDA」、「台大TAIDA」、「国立台湾大学」等,均已被智慧财产局与我国法院多次认证为我国著名商标。

校方表示,目前坊间各种行业,均有未经本校授权便擅自使用「台大」、「TAIDA」商标作为公司商号名称或其他商标使用之侵权态样,台大会先告知业者侵权,置之不理才提起诉讼,以尽力维护台大的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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