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侵害ACQIS专利 德州陪审团裁定须付5.7亿元授权金

吴孟峰/核稿编辑
〔财经频道/综合报导〕据报,华硕与子公司华硕全球公司(Asus Global)遭德州联邦陪审团裁定,旗下生产的笔记本电脑、桌面计算机、服务器及主板等所使用的重要零件已侵害美国专利,判须向科技专利授权公司ACQIS支付1800万美元(约台币5.74亿)授权金。

彭博报导,美国德州西区陪审团在22日判决宣布,华硕与子公司华硕全球公司(Asus Global)侵害了美国专利号「9529768」与「8756359」,主张这两张美国专利有效,因此驳回华硕先前认为其缺乏足够的书面描述、导致其他方无法了解并复原这些发明形式的主张,但也表示,华硕并非刻意侵害专利。

据了解,ACQIS在2020年10月控告华硕,指控华硕旗下生产品所使用的中央处理器、内存及数据安全科技方法已侵害其专利,其中包括ZenBook、Chromebook and ROG计算机。

对于陪审团裁决结果,ACQIS的律师、德汇律师事务所(Dorsey & Whitney)的寇拉德表示,ACQIS感谢陪审团认定该公司遭侵害的专利有效,同时也要求华硕须支付授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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