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孟峰/核稿編輯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據報,華碩與子公司華碩全球公司(Asus Global)遭德州聯邦陪審團裁定,旗下生產的筆記型電腦、桌上型電腦、伺服器及主機板等所使用的重要零件已侵害美國專利,判須向科技專利授權公司ACQIS支付1800萬美元(約台幣5.74億)授權金。
彭博報導,美國德州西區陪審團在22日判決宣布,華碩與子公司華碩全球公司(Asus Global)侵害了美國專利號「9529768」與「8756359」,主張這兩張美國專利有效,因此駁回華碩先前認為其缺乏足夠的書面描述、導致其他方無法了解並復原這些發明形式的主張,但也表示,華碩並非刻意侵害專利。
據了解,ACQIS在2020年10月控告華碩,指控華碩旗下生產品所使用的中央處理器、記憶體及資料安全科技方法已侵害其專利,其中包括ZenBook、Chromebook and ROG電腦。
對於陪審團裁決結果,ACQIS的律師、德匯律師事務所(Dorsey & Whitney)的寇拉德表示,ACQIS感謝陪審團認定該公司遭侵害的專利有效,同時也要求華碩須支付授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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